鑫利1號信托計劃關于下調浮動銷售服務費計提基準的公告
時間:2025-04-23
尊敬的委托人/受益人:
感謝您加入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發(fā)行成立的“浙金·鑫利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”(以下簡稱“本信托計劃”)。
根據市場情況變化以及信托合同的相關約定,自2025年5月8日(含)起,本信托計劃擬下調364天封閉期信托單位的浮動銷售服務費計提基準。對于目前存續(xù)的364天封閉期信托單位,本封閉期內浮動銷售服務費計提基準維持不變。詳見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4月23日